中秋將至 康文署籲市民切勿煲蠟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7/09/27 13:13
最後更新: 2017/09/27 13:13
中秋臨近,康文署呼籲市民歡度佳節之餘不要煲蠟,把蠟燃燒或溶化,又或將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上,蠟燭應置於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,以便收集蠟燭溶液,待盛器冷卻後才棄置入垃圾箱內。
署方又提醒,市民不應拋擲螢光棒或其他物品到樹上,以免損壞樹木和弄污場地;市民亦不要放孔明燈,因上述行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,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。
康文署下周三(4日)及周四(5日)於轄下場地,包括公園、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等加強巡邏,每晚調配約1000名員工當值,對亂拋垃圾、煲蠟、拋擲物件到樹上或放孔明燈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。
署方同期每晚7時至午夜12時設熱線24145555,方便市民舉報在康文署場地煲蠟、放孔明燈個案及其他違例事項。